最近看到某篇文章在說在台灣音樂抄襲其實也不用太去責難
因為台灣的音樂已經爛透了    所以也不用試圖去改變什麼
第一句話大叔持保留態度     但第二句就很令人質疑
沒錯    很多人試圖想改變台灣流行音樂界的風氣都失敗了水晶音樂倒了、LTK仍然只能在邊緣叫囂、海洋音樂祭的商業化
但是失敗了不是代表就不用多花力氣去改變
腐爛的傷口只去覆蓋它而不治療只會爛到骨子裡
更不用說嘲笑那些仍然試圖想改變的人是沽名釣譽的笨蛋這件事

大家都知道現在台灣的流行音樂已經徹徹底底的爛掉了
但是冷眼看著它繼續腐爛並不代表有比較高尚的品德
嘗試花費力氣去批判甚至改變的人不是全都是愛名聲的蠢貨
這也不是說什麼精神     談什麼什麼精神都太清高了
60年代那些談搖滾精神的嬉痞現在很多都成了資本主義的混帳菁英
現實會讓人改變甚至屈服    但是試著把一個不好的風氣改變只是一個行為
其實沒有聽什麼音樂是比較高尚    但是抄襲又不承認的音樂人是很不入流的
不管今天做什麼音樂    搖滾也好、爵士也好    抄襲就是墮落的行為
今天你抄襲別人的作品     那麼明天你也不能責難下載你mp3的聽眾
反正都是半斤八兩    而且你也沒什麼損失    反正都是抄來的
不過比較可悲的是國內真的太多人在玩抄襲遊戲了
從主流音樂的音樂人到地下樂團的創作人    很多都是抄來的
反正沒人在乎    因為試圖改變的人都會被視為笨蛋
而且也沒有人在乎什麼音樂是好聽的     反正現在唱片只是偶像劇的副產品
大家都依賴電視給的資訊     電視給什麼我們就聽什麼
電視說王力宏的新專輯是流行音樂的經典    那麼它就理所當然是經典
太去計較、太去思考、太去批判反而讓自己顯得笨拙、怪異、裝清高
但無視錯誤不代表沒錯     更不代表犯錯是可以如此理所當然

今天就算全台灣的音樂人都是抄襲的    也不代表一切絕望
可是真正要絕望的是知道是抄襲的聽眾依然鼓掌叫好說這是個好音樂
甚至百般辯解為不合理的地方找到一個可以找台階下的藉口
致敬、remix、巧合、相似非抄襲    甚至把責任都推給台灣的音樂界風氣
變成了一個從創作者到演唱者到聽眾的一個不負責惡性循環
可是諷刺的是    大家依然都還抱持著想聽到好音樂的希望
如果還抱持這種希望     那麼請從認清抄襲是必須譴責的事實開始吧
看到一個在台上大聲唱著作自己一邊搞抄襲     請大膽地瞧不起他(她)吧
而不是笑著那些良知和耳朵還清醒的人是在裝高尚
因為有時候希望是必須自己去認知並且作一些行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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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金曲獎的評審們依舊沒有發現"這樣的女孩"就是"Date with the 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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